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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环保大案背后的“地球代言人”
2022-05-27 19:41:31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作为“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律师,刘湘和他的同事们被媒体称为“地球代言人”。他曾是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授,从事教学20多年,担任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环境法实务》省级精品课负责人,他199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办理各类环境案件逾100起,如江苏连云港石梁河水库特大跨流域水污染案、迁安噪声致人死亡案、云南曲靖铬渣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环境保护法修改后首起生态破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具有丰富的环境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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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王灿发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文化楼一间民居成立了“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想当年“污染受害者”还是个新鲜词儿。得到消息的刘湘专程从秦皇岛来到北京找王灿发。刘湘学的是环境法,他希望学有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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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经济发展得很快啊,但是环境污染却愈来愈严重,环境法律却没有跟上。我们只能通过公众,通过那些最有积极性抵制污染的受害者们来给污染者施加压力。”刘湘至今记得创办人王灿发在第一次见面时跟他说的一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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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湘成了中心的兼职律师,那时的他根本没想到自己会在这条路上一直走到现在。最初,他觉得环境诉讼更多是保护人们的财产,后来是保护人们的健康,现在,他更希望保护环境本身。

  在二十几年代理环境案件的经历中,刘湘发现,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关注和代理环境领域案件,但这类案件本身的一些特点,还是让一些律师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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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环境案件的技术性极强,各类环境标准很多。很多律师往往被这些标准搞得“头昏脑涨”。另外,一场环境诉讼打下来,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这给律师的心理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环保律师有足够的耐心、公益心和正义感”。

  有的案件,一打两三年很正常,七八年也不少见。就如同这起超亿元的环保大案,从开始诉讼到今天,已经整整12年了。

  那是一起因工业废气排放而导致大片的山林受到污染危害的一个环境侵权的纠纷案件,2010年到2020年期间,恩平6家陶瓷生产企业在未办理环评报批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未批先建、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情况下,原来山青水秀蓝天白云,宜耕宜居的环境开始遭到破坏:土焦地赤,水稻等短期农作物大幅度减产,部分甚至完全失收,农花果竹、林木等长期植被则枯朽萎凋,周边种植的植被和林木大面积枯死。

  为此,农地主人梁先生及附近村民四处奔走,向各级方面反映情况,以期被告尽快停止非法生产,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这起案件还引起了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今日关注栏目,环保先锋栏目以及周末农村报的关注和报道。就算舆论已经有了这样强烈的反响,但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导致大批的珍贵树木最终完全枯死,周边农田所受到的污染面积日益庞大。而这些陶瓷厂在没有依法取得《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没有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依旧建厂、开工、排污!

  污染受害者经过多年维权都没法得到公正的解决,当时梁先生已经在法院起诉了,他认为一审判决不公正,就上诉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再发回重审。在这个期间,法院又长期搁置不审的情况下,梁先生通过媒体了解到中国政法大学有一个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就马上向中心提出了帮助请求。在中心王灿发和刘湘的帮助下,这起久拖不决的环保大案逐渐走向了明朗,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下去。梁先生被侵害的权益,也在陆续获得应有的补偿。

  “每一起案件都有其可贵之处,都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教案。”当回顾起这件案子时,刘湘这样说:“这起案子举证很关键!举证责任分配不仅仅只是列举证据那么简单,它还会与很多其他的因素有关。在判决中,法院对被污染而死亡的珍贵林木在赔偿损失的时候就打了一个折,只判赔了50%。但是我不赞成这种理解,在我们这个案件当中,如果被告没有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梁先生树木的损害死亡还有其他的因素,就应该推定这个损害就是排污企业的污染行为造成的。所以赔偿就不应该去打折。而是应该百分之百的赔偿。”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还原事实,维护公平公义,切实保护好环境,这才能使无告的大自然有了自己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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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这场“地球保卫战”,打起来可一点都不轻松。

  从无人问津到到众人瞩目,这起案件留给当事人梁先生的是无尽无休的煎熬,而律师感受到的是对环境诉讼的困惑以及法律环境的制约。这些,都成了环保律师和当事人在那段时期的“不能承受之重”。只是12年换来的这个句号,没有人可以笑颜以对。幸而,这12年,无人放弃……

  “今后,关于环保的法律会越来越完善,因为没有标准而出现的不准确判决会越来越减少。我们都能看见大环境在改变”刘湘总是这样去和安抚着当事人,也是这样那些跟自己有着相同理想的年轻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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